为建设优秀的业务人才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临床中心(科室)主任的积极性,规范临床中心(科室)主任聘任管理,强化临床中心(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科学管理体系,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遵照干部管理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严格选拔、聘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强化任期职责、业绩考核评价和打破职务终身制,突出全局、体现前瞻、注重梯队、增强统筹,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拨力度,真正把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选拔到科室的管理岗位上,搭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梯队,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推进科室全面发展。
二、竞聘岗位
(一)临床中心主任9个(正科级):眼底病中心、角膜与眼表病中心、眼外伤中心、白内障中心、青光眼中心、斜弱视及小儿眼科中心、屈光手术中心、视光学中心、眼整形眼眶病泪道病中心。
申报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满3年以上,博士学位。
2.新提拔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已任职的科主任、科副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临床科室主任30个(副科级):
糖尿病视网膜病科、黄斑病变科、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及儿童视网膜病科、眼内肿瘤科(隶属于眼底病中心);感染性角膜及眼表疾病科、干眼科、眼部烧伤科、过敏性及免疫性角膜及眼表疾病科(隶属于角膜与眼表病中心);儿童及先天性青光眼科、青光眼白内障科、外伤等相关性继发青光眼科(隶属于青光眼中心);斜视科、弱视科、低视力科、弱视训练及双眼视科(隶属于斜弱视及小儿眼科中心);角膜屈光手术科、晶体屈光手术科、高度近视综合防治科(隶属于屈光手术中心);医学验光科、角膜接触镜科(隶属于视光学中心);眼鼻相关科、眼整形科、眼眶病科、眼肿瘤科、泪道病科(隶属于眼整形眼眶病泪道病中心);遗传眼病科、神经眼科、葡萄膜炎科、中医眼科、全科眼科。
申报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部门4个(副科级):手麻科、医技检查科、药剂科、总护士长
手麻科、医技检查科、药剂科主任申报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总护士长申报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网上填写报名表(请点击下载),学历证、职称证等电子版(可拍照),发送至邮箱:slykyy@126.com(邮件命名规范:申报部门+姓名),经眼科竞聘考核小组审查合格后,报本部院党委,符合资格要求的参加竞争上岗。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月24日,联系人:张老师(0371)65580903
(二)演讲、答辩。
按岗位进行申报人员演讲,演讲后回答问题。由本部院领导、省立眼科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演讲答辩进行评分。
(三)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之后组织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确定考察对象
本部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主要优、缺点。考察的谈话范围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六)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院本部党委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任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
五、任期
(一)临床中心主任、科室主任的聘期每届为3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个聘期,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中华医学会)常委以上可以连任三届,连续任职最多不能超过三个任期。
(二)干部聘期结束,原任职务自然解除,可以连任者,须按本文件规定条件重新竞争上岗。
六、聘后管理
医院将大力推行临床中心主任、科室主任负责制。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与发展目标,与临床中心主任、科室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详细规定任期及各年度的目标和责任。对聘任的临床中心主任、科室主任实行任期动态考核。聘期目标完成者,可以按条件连任。不称职者,医院可随时解聘。
临床中心主任、科室主任负责制及任期考核细则将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