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大学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我院定于5月17日-5月31日开展博士研究生答辩工作。
一、博士生答辩
(一)申请人答辩资格
1、通过学位论文盲审。
2、已见刊的文章(原件或知网查询,SCI需开具检索证明),如统招生文章未见刊,可以提前申请答辩,在职博士原则上不能提前申请答辩,如特殊原因,应提前提交申请,批准后答辩成绩有效)。
3、导师同意答辩。
(二)答辩形式
采用线下形式在我院答辩。
(三)答辩组成员要求
1、答辩组委员会成员组应由7名来自博士授权单位的博士生导师。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应是该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博士生导师,且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
3、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包含2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
5、导师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
(四)申请答辩工作日程
5月17日起,申请人准备《郑州大学博士、硕士论文答辩呈报表》(附件1)(已签字的纸质版)、已见刊的文章检索证明一份,于正式答辩三天前提交至研究生处,提出答辩申请。经审核批准后,领取博士答辩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
二、答辩要求
1、我院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组织开展。
2、博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2小时。
3、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答辩三天前,应张贴答辩海报,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报至研究生处进行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答辩,答辩结果视为无效。
4、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5、答辩秘书务必落实答辩专家的职称,如实填写,特别是如果没有教授职称,不得填写。
6、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各科室须存档备查。
三、答辩流程
1、导师或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内容应包含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博、硕导师身份等信息。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会议。
3、导师或答辩秘书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必须包括每份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及相应的修改情况)。
5、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疑。
6、答辩委员会评议,作出决议,形成答辩决议后,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7、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8、主席宣布决议。
附件【附件1:郑州大学博士、硕士论文答辩呈报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