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于2019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匿名评阅(盲审)
1.所有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之前参加盲审结果不合格者。
3.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通过全国英语和西医综合统一考试。
4.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从入学当年起,四年内申请学位,课程成绩有效,逾期作废,不再接受提交申请的学位论文。
二、复制比检测要求(复评人员不参加)
1.送审学位论文均需通过复制比检测,未经检测及复制比结果较高且未做修改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2.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于9月23日上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论文至syxwsq@126.com进行复制比检测。文件名称为:人民医院在职硕士+姓名。(例如:人民医院在职硕士张三),并在微信群里告知已发送至邮箱。
3.电子版论文提交后,复制比检测结果于9月24日反馈至微信。如果截止在9月24日下午17:30前没有收到检测结果反馈,请于9月24日致电:0371-65896932查询(复制比检测结果≥20%为不合格)。此次检测结果仅供导师指导论文整改及盲审时参考,不作为能否答辩及授予学位的依据。
4.此次检测不合格学员,均应当认真修改论文,提高论文质量。复制比检测相关说明:http://gs.zzu.edu.cn/staticPage/ShowNews48391s9825.html
三、预答辩
9月24日以前,完成以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如实填写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教育科。
四、提交纸质版评审材料(在职人员)
1.9月24日上午将盲审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科,逾期不再接收。
2.纸质版材料提交:
(1)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表内填写完整,预答辩小组成员都已签字。
(2)参加盲审导师意见书(一份原件)需导师本人签字,且批注“论文已批阅,同意送交匿名评审”。
3.电子版材料提交:
(1)盲审论文需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以匿名评审的格式打印装订。(删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及个人简历和致谢部分)
(2)论文评阅书(纸质版),只需将论文题目部分(第3页)填写完整。
五、异议处理办法:
有1位以上(含1位)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时,申请人必须延期答辩,在修改论文后(论文修改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在1年内重新提交论文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方可答辩。除非申请人或其它专家证明本次双盲评阅的专家有主观过失行为,否则,进行上述复评的专家仍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
评阅人认为被评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对所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时,应根据评阅人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后,可进行答辩。
附件:在职硕士盲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