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大学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我院定于5月24日-6月7日开展博、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
一、博士生答辩
(一)申请人答辩资格
1、通过学位论文盲审。
2、已见刊的文章(原件或知网查询,SCI需开具检索证明),如统招生文章未见刊,可以提前申请答辩,在职博士原则上不能提前申请答辩,如特殊原因,应提前提交申请,批准后答辩成绩有效。
3、导师同意答辩。
(二)答辩形式:采用线下形式答辩。确实有困难,可采用线上形式答辩。
(三)答辩组成员要求:
1、答辩组委员会成员组应由7名专家组成。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省985院校博士生导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成员外省985院校不少于2人(含主席)。
4、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答辩委员会成员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不少于4人。
6、答辩委员会成员本院职工不超过3人。
7、导师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
8、答辩委员会秘书应为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四)申请答辩工作日程。
1、5月21日-5月23日,申请人提交《郑州学位博士论文答辩呈报表》纸质版一份,已见刊的文章检索证明一份至研究生科,提出答辩申请。
2、5月24日,经审核批准后,到研究生科领取博士答辩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
三、答辩要求
1、我院2021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线下、线上两种答辩的形式,两种答辩的形式均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下进行。答辩由导师组织开展。
2、线上建议采用腾讯会议、Welink等远程会议召开答辩会,并结合问卷星评价的方式进行。
3、博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2小时。
4、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答辩三天前,应张贴答辩海报,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报至研究生科进行网站公示。
5、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并且不得参加申请人的答辩过程。
6、答辩秘书务必落实答辩专家的职称,如实填写,特别是如果没有教授职称,不得填写。
7、答辩汇报幻灯中,必须包含盲审意见及相应的修改情况。
四、答辩流程: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内容应包含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博、硕导师身份等信息。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会议。
3、答辩秘书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4、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
5、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
6、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疑。
7、答辩委员会评议,作出决议。
8、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9、主席宣布决议。
二、硕士生答辩
(一)申请人答辩资格
1、通过学位论文盲审。
2、已见刊的文章(原件或知网查询,SCI需开具检索证明),如统招生文章未见刊,可以提前申请答辩,在职硕士原则上不能提前申请答辩,如特殊原因,应提前提交申请,批准后答辩成绩有效。
3、导师同意答辩。
(二)答辩形式:采用线下形式答辩。确实有困难,可采用线上形式答辩。
(三)答辩组成员要求:
1、答辩组委员会成员组应由5名专家组成。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省985院校硕士生导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成员郑州大学系统外不少于2人(含主席)。
4、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答辩委员会成员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不少于3人。
6、答辩委员会成员本院职工不超过2人。
7、导师不能作为答辩组成员。
8、答辩委员会秘书应为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四)申请答辩工作日程。
1、5月24日-5月25日,申请人提交《郑州学位硕士论文答辩呈报表》纸质版一份,已见刊的文章检索证明一份至研究生科,提出答辩申请,且完成bet36体育投注:研究生云服务管理平台中录入工作。
四、答辩要求
1、我院2021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线下、线上两种答辩的形式,两种答辩的形式均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下进行。答辩由导师组织开展。
2、线上建议采用腾讯会议、Welink等远程会议召开答辩会,并结合问卷星评价的方式进行。
3、硕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小时。
4、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答辩三天前,应张贴答辩海报,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报至研究生科进行网站公示。
5、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并且不得参加申请人的答辩过程。
6、答辩秘书务必落实答辩专家的职称,如实填写,特别是如果没有教授职称,不得填写。
7、答辩汇报幻灯中,必须包含盲审意见及相应的修改情况。
四、答辩流程: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内容应包含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博、硕导师身份等信息。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会议。
3、答辩秘书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4、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
5、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
6、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疑。
7、答辩委员会评议,作出决议。
8、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9、主席宣布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