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制比检测工作
我院按照学位要求实行两次复制比检测,初检在学位论文盲评前进行,终检在我院教授委员会召开前3天进行,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检测。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20%。
复制比初检中,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30%,同时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20%且<30%的学位论文,我院将重点关注,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可以在盲评前再进行一次复制比检测,如仍超标本次将不再送审。其他初检超标的学位论文本次将不再送审。
我院教授委员会对检测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因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的,将作出半年或一年内重新修改论文的决议。
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申请人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与后期我院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版本格式保持一致。例如: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如为word版本,那么后期我院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word版本;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如为pdf版本,那么后期我院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pdf版本。
二、学位论文盲评工作
(二)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双盲评阅,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规定,学校按照10-20%比例抽取拟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硕士学位论文并公布名单,抽取部分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盲评3份,提交时间预计为4月15日,具体名单在微信工作群中公示。
其余部分由我院送校外专家盲评3份,原则上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进行盲评。提交时间为4月10日,提交邮箱在微信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处理:每位申请人有一次初评、两次复评机会,盲评须在学校规定的硕士学位申请最长期限内进行。初评结果有1份及以上为C的应延期;初评结果有2份及以上为C,须重新进行开题等程序。复评结果有1份及以上为C的应延期;复评结果有2份及以上为C,须重新进行开题等程序。
具体盲评要求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执行。
三、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
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特别强调:严格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及审批程序。涉密学位论文按照文件第六条规定执行,必须在开题前提出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按照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必须在预答辩前提出申请。我院将认真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条件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人数,杜绝为逃避论文上网而申请不宜公开的现象。未在文件规定环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除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的流程外,增加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该答辩由我院相应学科及研究生教育科共同组织,根据申请人数安排在答辩环节、教授委员会环节或单独组织,该答辩将邀请学校督导委员会委员参加。